|
|
|
目录 前言 /01 致谢 /02 1 背景 /001 1.1 为什么要写这本书 /002 1.2 土地的占有 /003 1.3 文化特征 /006 1.4 土地使用的雄心 /012 1.5 土地使用规划的结构与制度 /016 1.6 雄心与资源及之间的紧张关系 /019 1.7 荷兰空间规划中的延续和改变 /021 1.8 分析的立场 /024 2 荷兰人希望他们的土地如何被使用 /028 2.1 土地使用政策的实质性原则 /029 2.2 新建住房的选址政策 /034 2.3 城镇与城市的政策 /042 2.4 住房与居住区政策 /045 2.5 新建工作场所的选址政策 /050 2.6 乡村地区的政策 /053 2.7 土地使用政策中一些具体的问题 /064 3 规划机构、土地使用规划及其使用 /077 3.1 谁影响发生在“土地上”的事情 /078 3.2 规划机构 /079 3.3 法定空间规划,功能与法律意义 /085 3.4 编制空间规划的法定程序 /091 3.5 纵向协调 /092 3.6 横向协调 /094 3.7 简化程序与整合决策制定 /095 3.8 规划机构如何在互动中使用它们的规划权力 /097 4 实现土地使用规划的法定权力 /103 4.1 财产权与土地使用规划 /104 4.2 开发许可 /107 4.3 开发许可决策制定中的弹性 /110 4.4 服务于开发与其他许可规则的强制执行 /111 4.5 被动规划 /112 4.6 获取土地的公权力 /117 5 在实践中实现土地使用的雄心 /124 5.1 法定土地使用规划与通过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使用规划 /125 5.2 土地所有权赋予的附加权力 /126 5.3 作为土地管理者的市镇政府 /130 5.4 积极的市镇土地政策及其对规划内容与财政带来的后果 /131 5.5 没有初始市政土地所有权的主动规划的新途径 /135 5.6 为财务盈余的斗争 /141 5.7 主动规划与财政风险 /142 5.8 主动规划与社团主义的危险 /143 6 实践中的主动规划 /147 6.1 大型住宅区 /148 6.2 大型工业区 /151 6.3 城镇中心再开发 /154 6.4 衰败的住区和工业区的改善 /158 6.5 老产业区的复兴 /161 6.6 边缘区的再开发 /163 6.7 新的区域性公园 /167 6.8 自然发展区 /169 7 规划机构的义务 /173 7.1 源自《空间规划法》和开发许可法规的义务 /174 7.2 源自其他公共法律法规的义务 /174 7.3 源自欧盟原则的义务 /175 7.4 关于规划机构从事非法定规划的义务 /177 7.5 引导公众机构行动的普遍原则 /177 7.6 法律确定性 /180 8 荷兰空间规划的评估 /183 8.1 荷兰土地使用规划是成功的吗 /184 8.2 荷兰规划按好政府的原则使用了吗 /191 参考文献 /197 图表来源 /203 译后记 /205 |